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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暨济南市第21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

发布时间:Sep 3, 2021 | 作者:


9月2日,山东省暨济南市第21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济南举行。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江汀出席并宣布宣传月启动。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白山主持启动仪式,省民族宗教委主任曹金萍讲话并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济南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拥华致辞。

今年9月是山东省第21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今年的宣传月将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花开齐鲁石榴红 团结奋进心向党”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主要具体活动有:一是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二是讲好群众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三是组织开展民族团结第一课活动,四是推进山东省城市民族工作“红石榴”品牌创建工作,五是举办全省少数民族文艺巡演,六是开展民族团结和美家庭、示范岗位评选等,充分展示齐鲁大地上各民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精神风貌,唱响民族大团结的时代主旋律,激励和动员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凝聚起强大力量。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是少数民族散居省份,56个民族成份齐全,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少数民族常住人口90.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0.89%。其中,回族、满族、朝鲜族等8个少数民族人口过万人,占全省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0%。
      当前,山东省共争创27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7个民族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019年受到国务院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1个、模范个人14名。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十三五”以来,投入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12亿元,发放省级财政补贴资金2.43亿元,扶持项目600多个,2019年底,全省建档立卡64个少数民族贫困村、14275名农村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提前实现脱贫。各级投入8000余万元,重点扶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40个,其中有7个民族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在全国率先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民族村创建工作,15个民族村被认定为首批省乡村振兴示范民族村,23个民族村被确定为第二批省乡村振兴示范民族村创建单位。扎实做好对新疆、西藏、青海的对口支援工作,“十三五”时期累计全省投入财政援助资金100多亿元,实施项目715个。
      山东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深化,创新开展城市民族工作,以“花开齐鲁石榴红”为主题开展城市民族工作“红石榴”品牌创建,打造“六位一体”服务管理模式,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同时,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民族工作,推动民族政策法规与时俱进调整完善,初步建立起以地方性法规为统领,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指导性文件相互补充的民族政策法规体系。
      启动仪式上,各民族演员表演了精彩的文艺节目,充分展现了在党的领导下全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山东实践。

 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政协民族宗教委、省民族宗教委和新疆驻山东工作组有关负责同志以及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有关领导,济南市各区县、功能区有关负责同志和各族群众代表参加启动仪式。

(记者:林江丽 编辑:王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