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督导我局文物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Sep 3, 2021 | 作者:娄烦县文化和旅游局
9月2日,太原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徐祖平主任对我县刘少奇路宿处、八路军兵工厂、米峪镇战斗遗址三处革命文物保护修缮情况进行督查,县检察院检察长杨若彬陪同检查。
刘少奇路宿处、八路军兵工厂、米峪镇战斗遗址是省级革命遗址,属县级文保单位,为全面推进我县革命类村庄、旧址文物的保护、维修、展示、利用工作,学习、传承、利用好我县深厚的革命历史和丰富的红色资源,助推全域旅游。我局把上述三处遗址的保护、修缮工作作为2021年度文物保护工作重点项目,全面开展修缮、保护前期准备工作,在修缮方案完善后,按照文物修复有关要求,尽快完成修缮工作。
市、县督导组先后对三处遗址进行了实地查看,听取了县文旅局的工作汇报,全面了解遗址产权性质、保护现状、和保护修缮工作进展情况。徐祖平主任强调,如何保护、如何修缮,如何讲好娄烦故事,把娄烦文化传承好、保护好,是文物部门的重要工作,只有把这些文物古迹保护好,才能更好的挖掘娄烦文化、传播娄烦文化。检察机关介入文物保护工作是正向的推动,我们的目标是共同把娄烦文物保护好,大家要有使命在肩的紧迫感,抓紧落实,在下次督查时会有新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