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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5城市入选全国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发布时间:Nov 21, 2021 | 作者: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

关于公布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安排,经自愿申报和组织评审,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公布了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 我省获评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的城市为济南市、烟台市、济宁市、德州市、新泰市。 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以上城市巩固深化创建成果,探索创新先进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其他城市要结合实际、对标先进、学习典型,不断提升信用体系建设整体水平,积极争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代章)

2021年11月12日


(编辑:张萌)